从1992年起,我国邮资凭证上的“中国人民邮政”字样改为“中国邮政”,并增加英文铭记“CHINA”;同时邮上的纪、特志号改为按年度编顺序号。
从1992年起,我国邮资凭证上的“中国人民邮政”字样改为“中国邮政”,并增加英文铭记“CHINA”;同时邮上的纪、特志号改为按年度编顺序号。这项调整是新中国成立后,邮票发行史邮票上鈥溨泄收鈥澝堑挠衫上的一次重要变化,影响深远。
本文作者袁纪录先生曾任邮电部邮政总局副局长,分管邮票发行管理工作,参与了该项调整,许多工作细节至今历历在目,记忆扰新。应本报编辑部之邀,袁纪录先生特撰文以飨读者。
邮票铭记要符合万国邮联“邮票及交付邮资标记应当用拉丁字母标明原寄国国名”的规定,1992年对邮票铭记、志号进行调整有多种原因。
首先,这是邮票发行主管部门及邮票生产部门的要求。
当时邮政资费刚作调整,此前平信8分钱的资费几十年未变,这几乎成为国家物价稳定的象征,1992年好不容易经国务院批准邮资调整为20分。新的资费体系急需要发行新的包括各种面值的普通邮票。另外我国纪、特邮票发行一直采用J、T累计连续编号方式。这种方式虽为传统集邮者所习惯并接受,但给新的集邮者带来不便,也给邮票的生产发行带来困难,缺号、跳号生产和发行销售的情况时有发生,如T55“西双版纳风光”邮票,本应在1980年发行,实为1981年销售,“中国电信”邮票发行销售也是一再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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