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收藏品交易中心定向扩容增发规则:为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当藏品在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藏品交易中心与实体现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时,本中心可以对相关藏品采取定向扩容增发措施。
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藏品交易中心定向扩容增发规则(试行)。
第一条 为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当藏品在杭州叁点零易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收藏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与实体现货市场的交易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时,本中心可以对相关藏品采取定向扩容增发措施。
第二条 藏品定向扩容增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因交收导致藏品现货存量占其挂牌总量50%以下(含50%);
(二)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的600%;
(三)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达到或超过实体现货市场价格的400%;
符合前款第(一)项条件,或者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条件的,本中心有权决定实施定向扩容增发。
符合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条件之一的,持有该藏品总量50%(不含50%)以上的会员可以单独或者联合向本中心提出定向扩容增发申请,经持有该藏品总量75%(含75%)以上的会员表决同意并经本中心批准后,可以实施定向扩容增发。
第三条 本中心委托业务合作方指派专人,在邮币卡等收藏品市场和收藏品专业媒体、网络采集相关藏品市场报价,并按发布扩容增发公告前后共10个交易日(含公告发布日)的平均值确定藏品实体现货市场价格。
第四条 藏品符合定向扩容增发的条件之一时,本中心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第五条 藏品同时符合定向扩容增发的两项条件时,本中心将对该藏品实施临时停牌措施,并于第二个交易日调整其涨跌停幅度,其中涨停幅度由10%缩减至5%,跌停幅度则从10%扩大至15%。
涨跌停幅度调整后,若连续3个交易日两项条件之一或全部不再具备,本中心于第二个交易日恢复实施10%的涨跌停限制。
第六条 本中心决定实施定向扩容增发后,将在藏品名称前增加代码“D”,以示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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