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收藏品交易没有签合同能否顺利维权?。
本案中,徐某将货物交付程某,程某在标有明确价格的清单上签字确认,但未及时归还货物,亦未支付相应货款,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庭审中,虽然程某辩称收货人是李某,并出具了李某书写的《证明》,但李某未到庭作证,也没有其他旁证予以核实,故被告上述辩称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程某支付原告徐某货款7308000元,货款利息219240元。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在繁荣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公民在从事民商事活动中,不一定非要签订书面的合同才成立合同关系。有时即便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是以实际行为实施了合同法律关系,即成立事实合同,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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