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宁夏文交所交易规则(试行)。会员参与本中心线上交易须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精神,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中心的业务规则。
第八十一条 系统收到交易申请后,会在第一时间撮合符合相应条件的交易方。无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成交,系统会生成相应的电子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电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编号、交易品种名称、藏品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计价单位、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
第八十三条 电子合同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第八十四条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电子合同和相关交收规则的约定,卖方向买方转移所交易藏品的所有权,买方向卖方划转相对应的资金。
第八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中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中心研究认定后,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严重破坏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中心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
第四节 实物交收
第八十六条 实物交收须由本中心投资人会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中心指定地点办理。
第八十七条 藏品实物交收的数量必须是本中心规定的该藏品最低交收数量的整数倍。
第八十八条 投资人会员通过交易客户端提出实物交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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