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中融信泰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试行)。、藏品交易本着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精神,遵守法律法规及本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
1、独立、审慎、客观;
2、引用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须注明来源;
3、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仅会员参考,不作为本中心对该藏品投资前景的承诺或认可。
第十二条、藏品首次托管的价值总量应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第十三条、本中心收到托管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会员出具托管申请受理通知书。
第十四条、拟托管藏品经本中心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在本中心官网上或指定媒体发布藏品托管公告。
第四章 入场登记
第十五条、场外持有本中心已托管藏品的会员可委托综合经纪会员向本中心提出入场交易登记申请。
申请时须向本中心提交《委托入场登记代理协议》、《入场登记申请表》并保证入场登记申请的实物来源合法、权属清晰无瑕疵,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范围。
第十六条、本中心收到入场登记申请表后,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入场登记受理通知书。
第十七条、办理藏品入场交易登记时,须将实物托管到指定的托管机构。
第十八条、机构法人办理实物托管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自然人办理实物托管须由持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第十九条、托管入库完毕,本中心将所相应藏品登记到入场申请人的交易账户中。
第五章 交易规则
第一节 交易时间
第二十条、本中心交易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9:30至11:30、13:00至15:0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本中心公告的休市日除外。交易期间内因故停市,不作顺延。
<上一篇 中融信泰常见问题解答
下一篇> 中融信泰风险控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