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中国艺交所邮币卡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交易参与人是指参与本平台交易的会员以及为本平台交易提供相关服务的各参与者的总称。
3.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连体钞、纪念钞,港澳纪念钞;
4.国家主管部门发行的电话卡、外汇劵等有价凭证;
5.国家邮政主管部门发行的邮资品;
6.其他有价藏品。
第二十四条 在本平台进行交易的藏品有若干个品种,具体内容以本平台公布的可上市交易的藏品目录为准。本平台实行上市藏品准入制度,上市交易的藏品必须按藏品目录进行编号。
第二十五条 每个藏品条目包括交易品种名称、代码、交易单位和价格变动最小单位,交易单位如“张”、“枚”、“套”、“版”等。
第二十六条 本平台是发布和维护交易藏品目录的唯一机构。
第二节 上市申请
第二十七条 交易会员可以委托经纪会员向本平台提出上市申请,并提交《委托上市代理协议》、《上市申请书》、《可行性分析研究报告》、《持有人承诺书》等相关文件。
第二十八条 交易会员委托经纪会员向本平台提交上市申请,视为其接受本平台的各项交易条款和交易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九条 经纪会员提供的《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上市的藏品的合法性、市场规模、市场趋势、价值研究和由专业人员或机构签发的价值评估报告。《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影响申请上市的藏品价值因素进行全面分析,运用行业公认的估值方法对其合理价值进行预测。
第三十条 撰写《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独立、审慎、客观;
2、引用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须注明来源;
3、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十一条 《市场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仅供交易会员参考,不能作为本平台对申请上市的藏品价值前景的承诺或认可。
第三十二条 本平台收到上市申请后,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合格并经上市审核小组复审后,将该藏品纳入藏品目录并发布托管公告,同时向上市申请人出具上市申请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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