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恒利邮币卡商品交易中心会员管理实施细则。在交易中心进行商品交易、经纪的会员必须对商品市场有基本的了解与风险认知。
四、经纪会员同时享有投资人会员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六条 经纪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与商品交易有关的法律、法规,遵守交易所的各项制度、规则;
二、积极协助交易中心拓展投资人会员,协助与督促投资人会员缴纳商品挂牌、托管、鉴定、交易、交收各个环节规定的款项及费用;
三、对投资人会员揭示商品投资亏损的风险,倡导理性投资;
四、禁止从事任何损害商品交易市场及其他会员利益的活动;
五、其他应履行的义务。
第五章 会员的自律和管理
第十七条 会员必须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交易中心的各项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交易中心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 会员应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相互尊重,严格自律,自觉维护正常的交易和交收秩序,认真履行应尽职责。
第十九条 会员应充分行使享有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和交易中心的商业声誉。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交易中心管理规定和业务规则的会员,交易中心有权视其行为性质和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限期整改、暂停交易、限制交易许可权、终止会员资格等处罚;涉嫌犯罪的,按法律程式提交司法诉讼。
第二十一条 会员若对交易中心的处理决定不服,有权自收到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请复议。对于会员的复议申请,交易中心受理并做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中心所有。交易中心有权根据会员管理的需要,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经交易中心审议通过后实施,由交易中心负责解释与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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