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解说,文交所交易规则。本中心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出入金及银商签约时间为:交易日的9:00-15:30。
第五章 交易规则
第一节 交易时间
第六十七条 本中心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出入金及银商签约时间为:交易日的9:00-15:30,国家法定节假日和本中心公告的休市日除外。交易期间内因故停市,不作顺延。
第六十八条 藏品公告另有规定的,交易时间按藏品公告为准。
第六十九条 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本中心可以调整交易时间。
第二节 交易申请
第七十条 在交易时间内,交易系统接受交易申请,申请当日有效。如果一笔申请不能一次性全部成交,未成交的部分继续参加当日的交易。本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交易申请应视为投资人会员向本中心提交的交易委托。一旦成交,申请人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并按照本规则确定的方法与对方结算。
第七十二条 交易申请应包括交易品种代码、名称、交易数量和交易价格,以及本中心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三条 购买申请。当投资人会员提交购买申请时,应保证交易账户有足够的资金。系统会在申请有效期内,锁定相应的金额。
第七十四条 转让申请。当投资人会员提交转让申请时,应保证交易账户持有足够数量的交易藏品。系统会在申请有效期内,锁定相应数量的交易藏品。
第七十五条 单笔交易申请最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中心该藏品市场流通量的1%。根据市场流通量的变化,本中心可适时调整单笔申请最大数量。
第七十六条 本中心对钱币邮票交易实行价格波动限制,新藏品挂牌交易首日价格波动幅度最大为30%,次日起日价格波动幅度最大为10%。当日有效价格范围的计算方法为:当日参照价格×(1±日价格波动幅度)。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根据市场管理需要,本中心可以调整交易藏品的日价格波动幅度。
第七十七条 开盘价为当日该藏品的第一笔成交价格。收盘价为当日该藏品交易时间内最后三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三分钟无交易的,其收盘价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
第七十八条 当日参照价格为该藏品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
第七十九条 在接受交易申请的时间内,未成交申请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中心确认后方为有效。被撤销和失效的申请,本中心应当在确认后及时解除对投资人会员相应的款项或实物的锁定。
第三节 电子合同
第八十条 转让方与受让方价格达成一致,交易合同以电子合同形式签署。
第八十一条 系统收到交易申请后,会在第一时间寻找符合相应条件的交易方。无论是部分还是全部成交,系统会生成相应的电子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电子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编号、交易品种名称、藏品代码、成交价格、成交数量、计价单位、交易时间、交易手续费等。
第八十三条 电子合同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第八十四条 买卖双方同意根据电子合同和相关交收规则的约定,卖方向买方转移所交易藏品的所有权,买方向卖方划转相对应的资金。
第八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交易系统被非法侵入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交易,本中心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或认定无效。对显失公平的交易,经本中心研究认定后,可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处理。违反本规定相关条款,严重破坏市场正常运行的交易,本中心有权宣布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规交易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