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当前艺术品拍卖市场的一大乱象是,一些不规范的拍卖公司以帮助参拍为名,忽悠藏品持有者交图录费、鉴定费等各种费用,而且数额不小。艺术品拍卖市场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记者:目前在拍卖行业存在的不规范操作主要有“拍卖假货、赝品”“明知赝品做局拍卖”“故意抬高评估价格”等。纵观拍卖行业存在问题,拍假是最大的问题。那么,拍卖公司对拍卖的物品是否应该进行鉴定、履行把关的义务?
周荣:国际上大规模的拍卖行之所以能在业界引起很大的关注,是因为他们对拍卖品有初步的筛选。当然,对于一些高水平的仿制品,如果是非主观意愿没有被识别出来,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拍卖行应当承担对拍卖品鉴别的责任和义务,如果知假拍假,那就构成欺诈。
王艳辉: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拍卖公司有对拍卖物品进行鉴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从这一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拍卖人对于拍卖物品有权进行鉴定,但这并不是拍卖人的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记者:在调查中,有业内人士称,如果在拍卖中遇到假货,竞拍者很难维权。因为拍卖行对于退货有各种“行规”,并非所有的拍品都可以退货,即便是假的。在这种情况下,竞拍者应怎样维权?
周荣:我觉得还是应该通过诉讼的形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然,如果明确知道存在欺诈行为,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参加竞拍与日常的消费行为存在一定区别,如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这中间可能存在一定难度。所以,我觉得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问题可能更好一些。
<上一篇 为什么有些宝贝拍卖行怎么都不肯收
下一篇> 中国艺术品如何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