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瓷器,因距今较近,传世品较多,加之当时仿制摹古之风盛行,所以对明清瓷器鉴定,除了需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历史知识有综合性的了解外,还要靠我们掌握各朝代瓷器的典型风貌和基本特征作规律性的认识和研究,通过实践,在白己脑子里形成了概念后,才能对瓷器进行科学鉴定。
清代瓷器底足:大件器物和早期器物,多为光滑的砂底。顺治、康熙时瓷器足型较为多样,有双圈层底、斜削式底、二层台式底、卧足、滚圆泥锹背形足等。
根据釉面鉴定明清瓷器:
明代瓷器釉面:釉面最大特点,为釉质肥厚、滋润,青花品种除成化、弘治、正德三朝少数器物釉面洁白外,其余皆为青白色,俗称“亮青釉”。这种白中闪青釉面贯穿于整个明代的始末。器口及足边微有垂釉痕迹。
清代瓷器釉面:釉面不及明代肥腴光亮,施釉稀薄,色泽略显青白顺治、康熙两朝,釉面平整细腻,胎釉结合紧密,釉面分别呈青白、粉白、酱白,硬亮青等几种色泽。雍正时稍面细白莹润,多有桔皮皱纹。乾隆时的平整泛青,嘉道以后的不够平整,波浪明显。晚清时施轴稀薄,釉质疏松,不够坚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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