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收藏网搜集整理,避讳于古籍版本的鉴定有重要的作用。
在中国古代社会,为了维护严格的尊卑等级秩序,在文字使用中实行着避讳制度。所谓避讳,“民国以前,凡文字上不得直书当代君主或所尊之名,必须用其他方法以避之,是之谓避讳”[2](P1)。避讳是我国古代一种特有的文化现象。其大约始于周,成于秦汉,盛于隋唐,严于宋清。避讳的种类大致有三种:第一种,“国讳”或称“公讳”,是避帝王(包括帝王的父祖)之名,举国上下皆必遵行。此种避讳是三类避讳中最主要的一种。如清圣祖(康熙)名玄烨,“玄”改为“元”。清人著作或清刻的古书有许多地方本来应该是玄字的,如玄鸟、玄武、玄黄等,都写成了元。第二种,“家讳”或称“私讳”,是避父祖之名。如淮南王安的父亲名长,“长”改为“修”。《老子》“长短相形”,《淮南子·齐俗训》引改为“短修相形”。第三种,“圣讳”,是避封建社会被尊为先贤圣人的名字。如孔丘的“丘”写作“邱”。避讳的方法主要有改字、缺笔、空字或用代称字词等。民国以前,人们为了避讳而改变姓名、官名、地名、书名、年号以至经传之文,屡见不鲜。《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三年,秦王复召王翦,疆起之,使将击荆。”《正义》曰:“秦号楚为荆者,以庄襄王名子楚,讳之,故言荆也。”《索隐》曰:“荆王负芻也。楚称荆者,以避庄襄王讳,故易之也。”[3] (P 234)《秦楚之际月表》端月注,《索隐》曰:“秦讳正(引者按,秦始皇名政),故云端月也。”[3] (P 766)琅邪台刻石曰:“端平法度”,“端直敦忠”,皆以端代正也。南宋郑樵《通志二十略》云:“籍氏避项羽讳,改为席氏;奭氏避汉元帝讳,改为盛氏;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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